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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委託設計禮盒印花,著作權歸屬複雜。依著作權法第11條,員工職務創作,人格權歸員工,財產權歸雇主;第12條規範外包,著作人格權與財產權通常歸受聘人。為避免爭議,務必在契約中明確約定著作權歸屬,保障自
我國《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勞資爭議調解期間資方不得因該爭議事件而終止契約。然而,法院實務見解指出,若勞工另有其他正當理由(非因該爭議事件),資方仍可終止勞動契約。例如,勞工對長官言語恐嚇或對同事言語
我國目前未核准大麻醫療用藥。大麻製品中的「四氫大麻酚(THC)」屬第二級毒品,含量逾10ppm即為管制藥品。即便海外網購宣稱低THC或僅含「大麻二酚(CBD)」,一旦THC超標,恐構成《毒品危害防制條
我國憲法保障隱私權與肖像權,前者保護個人私密領域,後者保障個人形象自主。刑法「妨害秘密罪」針對「非公開活動」的竊錄行為,須活動者有隱密期待並採取適當措施。民事侵權則需侵害行為具「不法性」且達「情節重大
內線交易在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與第157-1條有明確規定。其立法目的旨在維護證券市場交易公平,確保買賣雙方資訊平等。當股票交易異常時,金管會可能會啟動調查。內線交易的構成要件為內部人「實際
我國商標法採註冊主義,但若在他人商標註冊前已善意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於相同或類似商品服務,可依商標法第36條第1項第4款規定,主張「善意在先使用」權利,不受他人商標權拘束,得繼續使用。
「毒品持有」罪責不單純,依毒品等級、純質淨重與是否有販賣意圖,刑責天差地遠。以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為例,純重10克以上即加重刑責,若具販賣意圖更可處無期徒刑。面對警方詢問,務必謹慎以防刑責加重,建議及早尋
法律設有「消滅時效」,避免權利懸而未決。債權人若長期未催討,債務人可主張時效已過拒絕清償。借款債權一般時效為15年,本票則為3年。此外,金錢債權應計利息,未約定則依「法定利率」,一般年利5%,票據則為
公司職務調動須遵守勞基法「調動五原則」。然而,最高法院實務見解認為,若調動僅對勞工造成精神層面不利影響,不構成「勞動條件不利變更」,以避免阻礙企業發展。但有學者及其他法院判決持不同意見
《性騷擾防治法》的「強制觸摸罪」與《刑法》的「強制猥褻罪」。兩者主要區別在於受害者是否有意識到侵犯,以及行為的短暫性或延續性。強制猥褻罪的刑責遠重於強制觸摸罪,民眾應清楚辨別,避免觸法。
屋主委託房仲售屋,成功後卻主張契約未給予審閱期而無效,企圖規避服務費。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定型化契約應提供30天審閱期,企業經營者以條款要求消費者放棄該權利則無效。然而,若消費者在簽約時已了解條款內
甲女借200萬給男友乙男,並留存本票、對話紀錄與匯款單。乙男失蹤後,甲女憑本票聲請強制執行,乙男竟反稱本票印章被偷蓋。依實務見解,私文書經本人蓋章推定為真,主張印章非本人蓋用者須負舉證責任。因此,乙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