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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深入探討護理師合法職責、醫療疏失的認定標準、病患的舉證責任,以及法院如何透過鑑定機制進行判斷,呈現醫療糾紛的法律面向。
一家大型金融公司因應市場變化,單方調整理財專員的獎金計算方式,引入新的銷售目標 。此舉引發專員不滿,認為收入受損且未經同意 。公司企業工會因此援引《勞動事件法》提起不作為訴訟。
「債務承擔」是指債權人與第三人約定由第三人承擔原債務人債務,使債務移轉的契約。此契約成立的關鍵,在於第三人與債權人須意思表示一致,而非僅債權人與原債務人協商即可。
離婚財產分配的核心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原則上,夫妻婚後財產扣除債務後的差額應「一人一半」平均分配,但繼承、贈與及慰撫金等無償取得的財產不列入計算範圍。
依據《民法》第787條的「袋地通行權」規定,即使土地並非完全無路,但若因通行困難而無法進行通常使用(即「準袋地」),亦可主張此權利。此項權利旨在促進土地利用,而非僅為追求便利或捷徑。
當六位好友合夥經營民宿,其中一位不幸逝世時,若合夥契約未約定繼承人得繼續為合夥人,依民法規定,逝世合夥人將當然退夥。此時,其繼承人僅得請求其他合夥人與其結算應得款項,而不可請求移轉民宿的土地與建築物1
小陳因隱瞞失眠就診事實,在請領精神病失能險時遭保險公司拒賠並解除契約。根據保險法第64條第1項,要保人有據實說明義務。若要保人隱匿或不實說明,且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保險人即便在保險事故
本文解釋,意外險理賠需符合「外來突發事故」。最高法院認為,非由疾病、老化、細菌感染引起者,原則上即屬「外來事故」。此外,意外事故的外來性不以具有外傷為必要。因此,中暑、熱衰竭若由外在環境高溫導致,即便
A女見B女不適,遂提供大麻菸供其吸食以減緩不適。然而,此舉已構成「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因為大麻屬於第二級毒品。所謂「引誘」,是指勾引或誘導原本沒有施用毒品意願的人,使其因而施用毒品的行為。此外
因大麻屬於第二級毒品,同時也是藥事法規定的禁藥,此舉構成「轉讓毒品罪」與「轉讓禁藥罪」。所謂「轉讓」指未有營利意圖而將毒品移轉他人,無論有償或無償。毒品案件屬於重罪且細節多,建議尋求專業律師諮詢。
本文詳細說明台灣民法所規定的繼承人資格與順位。除了配偶為當然的法定繼承人外,其餘法定繼承人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親等近者優先)、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孫子女,以親等近者優先繼
夫妻分居多年,可否作為訴請離婚的理由?根據法院實務見解,分居期間的長短,可作為衡量婚姻是否已生「破綻」、難以維持的證明方法。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若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