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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說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優點,與銀行法吸金罪(非法經營銀行業務)、洗錢防制法的洗錢罪的被害人,法院實務見解指出,不得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要留意以免錯過求償時機!
文章深入探討護理師合法職責、醫療疏失的認定標準、病患的舉證責任,以及法院如何透過鑑定機制進行判斷,呈現醫療糾紛的法律面向。
「債務承擔」是指債權人與第三人約定由第三人承擔原債務人債務,使債務移轉的契約。此契約成立的關鍵,在於第三人與債權人須意思表示一致,而非僅債權人與原債務人協商即可。
小陳因隱瞞失眠就診事實,在請領精神病失能險時遭保險公司拒賠並解除契約。根據保險法第64條第1項,要保人有據實說明義務。若要保人隱匿或不實說明,且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保險人即便在保險事故
因大麻屬於第二級毒品,同時也是藥事法規定的禁藥,此舉構成「轉讓毒品罪」與「轉讓禁藥罪」。所謂「轉讓」指未有營利意圖而將毒品移轉他人,無論有償或無償。毒品案件屬於重罪且細節多,建議尋求專業律師諮詢。
假扣押與假處分皆為「保全程序」,目的在於預防債務人脫產,確保債權人未來勝訴後能順利強制執行。聲請時需撰寫聲請狀、繳交新臺幣1000元裁判費,並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關鍵在於「釋明」其必要性,即需提出證
依民法「無因管理」適法的無因管理,免除賠償責任。此法旨在鼓勵助人,並保障行為人於特定情境下的權益。
依醫療法規定,醫事人員若因「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權」導致病人受損,才需負賠償責任。病人依病人自主權利法,對病情、醫療選項及風險皆有知情與選擇權,因此醫療機構實施
我國憲法保障隱私權與肖像權,前者保護個人私密領域,後者保障個人形象自主。刑法「妨害秘密罪」針對「非公開活動」的竊錄行為,須活動者有隱密期待並採取適當措施。民事侵權則需侵害行為具「不法性」且達「情節重大
法律設有「消滅時效」,避免權利懸而未決。債權人若長期未催討,債務人可主張時效已過拒絕清償。借款債權一般時效為15年,本票則為3年。此外,金錢債權應計利息,未約定則依「法定利率」,一般年利5%,票據則為
甲女借200萬給男友乙男,並留存本票、對話紀錄與匯款單。乙男失蹤後,甲女憑本票聲請強制執行,乙男竟反稱本票印章被偷蓋。依實務見解,私文書經本人蓋章推定為真,主張印章非本人蓋用者須負舉證責任。因此,乙男
合法的討債需透過法院協助。首先要分析債務種類、證據與時效。接著向法院聲請「執行名義」,如本票裁定或確定判決。取得執行名義後,可向行政機關調查債務人財產。最後,憑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以